学生工作部(处)是学校党委和行政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和学生工作委员会的指导下,围绕学校人才培养目标,贯彻落实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行为规范管理、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就业指导与服务、心理健康教育、国防教育以及学风建设等工作。下设教育管理科、就业指导中心(副处级单位)、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以及国防教育办公室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等工作机构。现有工作人员11人,其中,处长1人,副处长3人(1人兼任择业指导中心主任),科级干部4名,科员干事3名。
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负责学生的教育、管理、资助及毕业生就业工作。具
体职责是:
一、开展学生思想政治和管理研究,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校风校纪教育,了
解和掌握学生思想状况,维护学校稳定。
二、负责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学生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评选表彰以及学生奖学金
的评定、审核和管理。
三、负责学生入学教育、国防教育及心理健康教育管理工作,开展学生安全教育。
四、负责学生违纪事件和重大、特殊和意外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对违反校纪校规的
学生进行处分和教育。
五、负责学生的国家助学贷款、困难补助的审批、发放和管理,指导学生开展勤工
助学活动,做好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六、负责毕业生就业工作,做好学生的政审、鉴定、材料归档以及毕业生档案转递
工作。
七、开展学生职业规划辅导、择业指导和就业服务工作,开拓毕业生就业市场,完
善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做好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
八、抓好学生工作干部队伍的自身建设,负责学院学生工作考核和学生辅导员和班
主任工作考核。
九、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给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