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部门介绍 >> 工作职责 >> 正文
国防教育职责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20日 17:26  |  查看次数:[]

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开展本科生国防教育。

2.负责本科生服兵役动员宣传、兵役登记、兵员征集工作。

3.协调做好学生应征入伍和退伍复学优抚政策落实等服务保障工作。

4.负责学校的民兵组织建设、政治教育、军事训练。

5.负责预备役士兵、预备役军官登记统计和国防动员潜力调查工作。

6.积极协调地方有关部门,开展双拥工作。

7.负责新生军事训练、军事理论课教学等工作。

8.负责学生军训枪支(仿真)安全管理和保障工作。

9.负责校国旗护卫队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10.完成上级教育部门、军事机关和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上一条:心理健康教育职责

关闭

版权所有 甘肃农业大学学生工作部(处)、武装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