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开展本科生国防教育。
2.负责本科生服兵役动员宣传、兵役登记、兵员征集工作。
3.协调做好学生应征入伍和退伍复学优抚政策落实等服务保障工作。
4.负责学校的民兵组织建设、政治教育、军事训练。
5.负责预备役士兵、预备役军官登记统计和国防动员潜力调查工作。
6.积极协调地方有关部门,开展双拥工作。
7.负责新生军事训练、军事理论课教学等工作。
8.负责学生军训枪支(仿真)安全管理和保障工作。
9.负责校国旗护卫队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10.完成上级教育部门、军事机关和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