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农大学工发〔2019〕 37号
关于评选推荐2018-2019学年“创优评优”
活动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各学院、有关部门:
“创优评优”活动是我校学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树立优秀典型、营造优良学风和班风,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健康成长、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2018-2019学年中,各学生班级和广大同学积极进取、争先创优,在专业学习和各类各级竞赛中取得了优异的成绩。为了进一步推动“创优评优”活动的开展,学校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创优评优”活动先进集体和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集体奖、个人奖、单项奖奖励称号
“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文明风尚奖”;“创新奖”、“创业奖”。
二、评选范围
二、三、四年级本科生及班级。
三、评选标准及比例
评选标准及比例按照《甘肃农业大学本科生奖励条例》(甘农大发〔2016〕115号)文件进行评选。“先进班集体”评选比例为全校参评班级总数的12%,学院推荐比例不超过学院参评班级总数的15%;“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不能同时兼获。
四、评选推荐程序及要求
1.评选推荐工作由各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要坚持标准,全面衡量,保证质量。
2.集体奖和个人奖的评选推荐以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为主要依据,评选推荐名单需经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在全院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生工作部(处);学生工作部(处)负责学生奖励评审资料的汇总和审核,并提交学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全体会议审定。
3.凡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欠交学费者,取消评奖资格。
4.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对于在“创优评优”活动中弄虚作假者,取消评奖资格,并给予严肃处理。
五、评选材料报送及要求
1.请各学院于10月7日前完成评选推荐工作,在学院范围内公示五天,无异议后于10月11日将各类奖项的登记表、汇总表(电子版、纸制版均报送,样表从学生工作者群里下载)及获奖证书复印件、发表著作刊物复印件(刊物封面、目录、发表文章内容)、成绩单等相关材料报送学生工作部(处)教育管理科(办公楼107室);学生工作部(处)于10月12日对相关材料进行评审。
2.优秀毕业生以“自主创业,业绩突出”为由的申报者,需另附事迹材料(100字以内事迹说明,媒体报道情况,获奖证书复印件)。
六、表彰奖励
学校将在11月召开2018—2019学年学生“创优评优”表彰大会,对集体奖、个人奖、单项奖获得团体和个人予以表彰。
特此通知。
附件:“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分配表
甘肃农业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2019年9月20日
附件:
“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分配表
部门(学院) |
名额 |
农学院 |
5 |
草业学院 |
5 |
植物保护学院 |
3 |
动物医学院 |
5 |
动物科学技术学院 |
6 |
园艺学院 |
4 |
林学院 |
5 |
财经学院 |
9 |
机电工程学院 |
8 |
水利水电工程学院 |
8 |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
6 |
资源与环境学院 |
6 |
人文学院 |
7 |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
5 |
理学院 |
5 |
管理学院 |
5 |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
4 |
园林工程学院 |
2 |
应用技术学院 |
4 |
学生工作部(处) |
5 |
党委宣传部 |
5 |
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 |
6 |
合计 |
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