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农大学工字[2008]44号
关于推荐何康教育科研基金助学金资助人选的通知
各学院:
为了帮助农业院校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何康农业教育科研基金会决定对我校特困学生进行资助。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
二、资助条件:
1、缴纳学杂费或生活费确有困难的贫困学生;
2、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毕业后愿意为家乡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
3、遵守国家法律及校规校纪,品行端正,模范履行公民义务;
4、学习刻苦勤奋,热爱所学专业,成绩优良。
三、有关要求:
1、全校受资助名额共8名,每人资助金额2000元;
2、各学院确定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填写《何康农业教育科研
基金资助申请表》一式两份,本人申请书一份(申请表和申请书必须由学生本人填写、签名),于10月20日前报送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
3、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各学院上报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核,提出拟资助学生名单,报请学校审定。
特此通知
二00八年九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何康 助学金 通知
甘肃农业大学学生工作处 2008年9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