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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届毕业生申请处分文件不装入档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2008-06-11
甘农大学工字〔
2008〕28号
关于
2008届毕业生申请处分文件不装入档案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甘肃农业大学学生处分条例》第二十三、二十四条之规定,凡违纪学生可在毕业前一个月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认真审查并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做出全面鉴定,说明处分后该生的具体表现和具备处分文件不装入档案的条件,明确学院审核意见,并附相应证明材料(不具备条件者不应报送)。请各学院务必通知到每一个受到纪律处分的毕业班学生,将学生申请表(附后)于
6月16日前报送到学生处教育管理科(逾期不再受理)。
特此通知
二00八年六月十一日
主题词:
毕业生
处分
通知
甘肃农业大学学生工作处
2008
年6
月11
日
印发
毕业生处分不装入档案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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